伟德体育(BetVictor Sports)国际官网(访问: hash.cyou 领取999USDT)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中心副主任刘坚认为,136号文的出台将对新能源企业产生两方面影响,一方面有利于新能源产业稳定预期,帮助新能源企业平稳过渡;另一方面,对企业市场适应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,有利于推动新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。“机制电价”仅对结算环节进行补偿回收,不影响前端市场交易,这有利于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信号,探索分布式能源、储能、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在电力系统中的价值,调动主体参与市场的积极性。首先,对于分布式能源而言,对标用户侧电价的电价波动风险更低,余电上网参与电力现货有利于绿电消纳,也提高了分布式发电项目的收益。其次,136号文取消了前置配储要求。但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,现货峰谷差进一步拉大,短时储能盈利水平将有所提升,在现货市场中获得更多收益。长时储能由于其利用率较低,现阶段还需要容量补偿等机制补位。此外,新能源入市后也将为虚拟电厂带来更多应用场景。他建议加快完善容量补偿机制,按照“同网同质同价”原则,给予各类灵活性资源合理的容量补偿,推动现货市场出清节点向低电压等级延伸,明确用户侧新型主体与大电网安全边界和责任边界。
中国电科院电力自动化所电力市场室副主任郑亚先强调,136号文是电力市场改革关键性的步骤,代表市场改革真正进入深水区。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,整个电力系统平衡面临新能源保消纳和电网运行保供电的双重挑战,继续恪守全量消纳目标需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,因此让新能源保量保价参与市场竞争与集中优化,从全社会整体福利来看是更优的,且随着新能源占比的增加,提升效应会更为明显。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,需要进一步考虑“新能源价格自我蚕食“、价格信号不完整和分布式新能源入市机制等问题。对此,应该建立分阶段、逐步放开的市场外政策配套体系,针对各市场主体的能力开发相应的品种,建立体现容量支撑价值的电力容量市场机制,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高频次、标准化的中长期连续滚动交易机制,推动各类型主体全面参与现货市场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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